【合肥市】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安徽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0-11-10 人次瀏覽
各縣(市)區經信局、開發區經貿局:
根據《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安徽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通知》文件要求,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單位按照《管理辦法》文件要求,根據“示范基地每次公告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后需重新申報”的規定,組織2017年及以前有效期滿的示范基地重新申報(其中獲批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有效期從國家級示范基地生效的當年算起);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不予推薦上報。
二、基地本著自愿原則,在2020年11月23日24時前按照通知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三、請各單位按照《管理辦法》文件要求嚴格把關,對申報單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初審,結合轄區實際情況組織評審推薦,于2020年11月26日24時前在系統中將基地推薦上報,同時將推薦行文、匯總表(紙質版及電子版)以及基地申報材料(紙質版一份)上報市經信局民營經濟發展處。
聯系人:史鳳婷,聯系電話:63537876
郵箱:3271564221@qq.com
附件:
附件1.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青團安徽省委員會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安徽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通知.doc
附件2.關于印發安徽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管理辦法的通(定).doc
附件3.2020年安徽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申報匯總表.xlsx
2020年11月10日